第二个全国“文化遗产日”期间,国家人事部、文化部和国家文物局表彰了一批全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。福建省多个先进单位和个人受到表彰,具体获奖情况如下:
福建省文化厅、省艺术研究院、省实验闽剧院、厦门市文化局、泉州市文化局、晋江市文化局、莆田市文化局、龙岩市文化局、屏南县委宣传部、泰宁县文化局、省梨园戏实验剧团、厦门市歌仔戏剧团、晋江市高甲戏剧团、省莆仙戏剧院、龙岩市汉剧团、屏南县龙潭村农民业余剧团、泰宁县梅林戏剧团、泉州市南音乐团、省漳州竹初木偶艺术馆、漳州颜锦华木版年画馆、泉州市木偶剧团、晋江木偶剧团(共22个单位,以上排序参照文化部有关表彰决定)被文化部授予“文化遗产日”奖(全国仅179个单位获奖,福建省获奖单位总数与山西省并列全国第二位,仅次于四川省);
泉州市文化局被文化部授予“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”称号(全国共40个单位获此殊荣);
古田会议纪念馆被人事部、国家文物局授予“全国文物系统先进集体”称号(全国共34个单位获此殊荣);
福建博物院考古研究所被国家文物局授予“全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”( 全国共42个单位获此殊荣);
福建博物院院长杨琮被人事部、国家文物局授予“全国文物系统先进工作者”称号,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(全国共19人获此殊荣);
泉州市文化局局长龚万泉被人事部、文化部授予“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先进工作者”荣誉称号,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(全国共35人获此殊荣);
闽南文化研究所研究员陈耕、省文化厅社会文化处处长王晓萌和省艺术馆馆长、副研究馆员吴志跃被文化部授予“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”称号(全国共120人获此殊荣);
南靖县文体局局长王华洋、浦城县博物馆馆长陈寅龙、南安市文管办主任杨小川、永定县博物馆馆长胡大新被国家文物局授予“全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”(全国共120人获此殊荣)。
(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供稿)